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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通知》精神 优化学科布局

发表日期:2016-05-11 09:39:00 作者:

新闻中心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8日上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通知》精神,研讨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动态调整工作。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王新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常委、副校长陆玉林、林维出席会议。

2015年11月,为使我国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与会委员认为,该通知配合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是专门针对我国研究生学科动态调整工作所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有助于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王新清指出,《通知》的指导思想,是要求各高校在学位授权学科、类别总量不变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研究生教育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以及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情况,对现有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进行动态调整。总体特点可概括为“以合格评估为重要调整依据和检验标准,学科总量不变、内部结构增减的自主调整工作模式”。根据《通知》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我校面临自主学科动态调整的多种可能性。相关院系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针对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学科动态调整工作,王新清要求各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形成以下共识:

一是学科动态调整工作要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优化学科人才结构,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应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总体发展战略,以各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人才需求标准和教育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为蓝本,放眼未来人才发展趋势,培养符合国家建设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二是学科动态调整工作要有全局观念,以学校总体的长远发展为重。在我校开展学科动态调整工作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秉承全局观念,做到“全校一盘棋”,局部利益要服从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方向。学校层面也将在科学评估、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谨慎做出选择。

三是学科动态调整工作中,尤其是对于新增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设立,要充分认识到“人才培养周期长”的特点,以学校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解决问题。人才培养是长期工作,周期长、见效慢。这种情况下,就更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科动态调整工作,要考虑国情与时代主题,着眼中长期人才培养规划,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和人才流向。因此各研究生培养院系要做好调研工作,充分认识本院系相关学科和专业的教学现状、国内地位、就业形势、未来发展方向等,要有前瞻意识,从长计议谋划学科和专业发展。(研究生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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